杀死一只知更鸟
www.fjnet.cn?2009-12-30 09:50? 夏昌奇?来源:长江日报
我来说两句
再雷人的事情,发生得多了,也就见多不怪。惯例,也就这么来了。
曾经引咎辞职的官员在不长的时间内悄然复出,这已不是什么新闻,而似正在成为一条新的干部任用惯例。最近与“三鹿”有关的官员复出事件引起舆论的普遍质疑。有评论指出官员复出应该有理有据;有评论则呼吁应该将消息尽早公之于众。
“问题”官员复出,组织部门自然是有规章可循的。官员的复出是低调还是高调,什么时候出山,在什么岗位履新,这些细节当然应该尽早告知民众。“曝光”是迟早的事。这年头,哪有偷偷摸摸做“公”务员的?
毫无疑问,这一新规不无待改进之处。公开,会形成一些约束力。但公开并不必然带来合法性。我有理由怀疑,仅仅公开,并不足以消除公众的疑虑。在官员复出事件的背后,有一个更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,即官员作为个体的职责到底如何界定?这直接关系到官员的复出是否正当。
这显然不是一个容易搞清楚的问题。我们都知道,公务员制度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科层体系。从权力分配的角度,这一体系是一个至下而上的金字塔结构。职位由低逐级爬升,其所拥有的权力则由低级到高级逐渐加大。所有官员都处于这一结构的某个位置。在理论上,根据责权对等的原则,官员的职责也应随着权力的扩大而加重。但在现实社会,我们不难发现,官员的职责分配并没有金字塔化,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被扁平化了。一旦出现问题,处于系统之中的公务员的责任似乎被整个体制分摊了一些去。作为个体的官员承担全部责任的风险被大大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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