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大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,国有文化单位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。把转企改制作为中心环节,推进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合格市场主体。全国除盲文、少数民族语言等出版社保留事业性质外,其余出版社都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转企改制。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新华书店外,97%的新华书店已完成转企。今年年底前,出版发行业经营性单位转企工作将全面完成。全国电影制片厂已转企改制,省、地两级电影公司和电影院转企正在积极推进。转企改制试点文艺院团已超过200家。通过转企改制,国有文化单位市场主体缺失,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得到有力扭转,迸发出强大生机和活力。
二是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,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。广播电视村村通、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、农村电影放映、农家书屋建设等五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都如期或提前完成了“十一五”建设预定目标,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、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初步实现由养机构、养人员向鼓励干事业、做实事转变,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显著提高。推动公共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图书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,公共文化机构公益服务功能充分发挥。推动各种文化设施互联互通、共建共享,创新服务方式,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。
三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,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、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。把转企改制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,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、跨媒体、跨行业、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、整合资源,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,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,涌现出北京歌华有线、上海文广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等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超过或接近“双百亿”的骨干企业,文化领域长期存在的“小、散、滥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。加快科技与文化产业的结合,新兴文化业态不断涌现、产业升级不断加速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,华强科技、华谊兄弟等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充满活力。2004年到2008年,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为22%,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7630亿元,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2.43%。新闻出版业产值2009年突破1万亿元,持续较快发展。
四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,文化市场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。积极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形式,形成了一批大型的出版物发行、广电网络传输、电影发行放映企业,打破了地区封锁、条块分割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。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,10多个省市设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,上海、深圳分别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。各类文化产品市场日益繁荣,出版图书由2003年的19万种增加到2009年的30.2万种;电影和电视剧年生产量已分别居世界第三和第一位;电影票房连续5年保持30%以上增幅,今年上半年超过了40%,国产电影票房连续7年超过进口影片,其中《建国大业》达到4.5亿,《唐山大地震》目前已近6亿;影视动画年产量达到17万分钟,是2003年的13倍;全国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.75亿户。
五是稳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,文化宏观管理进一步加强。积极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推进政企、政资、政事、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。新闻出版和广电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已基本实现“局社分开”、“局台分开”。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,目前,全国4个直辖市的全部区县、50%以上的副省级和地级市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;55.3%的副省级和地级市实现了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三局合并,建立了统一的行政责任主体,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。
六是努力创新文化“走出去”模式,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。在继续推动政府间的文化交流的同时,积极探索市场化、商业化、产业化的运作方式,以企业为主体推动更多的文化产品走出去,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,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逆差不断缩小。核心文化产品出口由2003年的56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04亿美元,图书版权进出口比例由2003年的9:1下降为3.3:1;第六届中国(深圳)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出口交易额达到114.06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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